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15年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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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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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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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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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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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以上的。
3.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
4.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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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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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修理工:
1.高中毕业,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8年且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
2.高中毕业,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12年且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
3.毕业前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或本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本专业的中级职称或省级技术能手。
二、汽车驾驶员:
1.初中毕业,连续安全行车15年以上和累计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
2.初中毕业,连续安全行车20年以上和近三年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
3.取得本专业的中级职称或省级技术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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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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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工:
1.高中毕业,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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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热线: (0579)82173828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环城东路168号
邮编:3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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